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据懂得,被告人陆科琪,现年23岁,曾在英国留学。其父被告人陆明福现年49岁,是宁波一家工程建设公司负责人。2011年10月15日上午,陆科琪驾驶“路虎车”在宁波市鄞州国民医院因车辆出入问题与保安产生抵触。随后,邻近百丈派出所民警黄冈接警后赶至病院处警,并将陆科琪带上警车筹备做进一步考察。当警车刚开出医院大门,接到儿子告急电话的陆明福赶来拦车,并采取拉扯、推搡等手腕阻挡警察执行公务,陆科琪还以拳击、手指戳等方法对黄冈进行殴打,造成黄冈头皮、颈部软组织挫伤,右眼球钝挫伤、球结膜出血。经法医鉴定,黄冈右眼部挫伤已构成稍微伤,全讯。 法院经审理以为,陆科琪跟陆明福以暴力妨碍国度机关工作职员依法履行职务,全讯网,其行动均已形成妨碍公务罪。被告人陆科琪、陆明福系初犯、偶犯,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法事实,在庭审中被迫认罪,可予以从轻处分。对一审宣判,全讯网,两被告当庭未作出任何表现。 相关的主题文章: |